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7名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教授年龄不超过55岁(1968年6月之后出生),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0岁(1973年6月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6月之后出生);
4.教育背景: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部分双师型岗位允许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从业经验、相应项目管理经验者同等考核结果下优先考虑。具体需求信息详见附件1。符合教育背景的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其他高层次人才,可实行一人一策,单独考核,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
5.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span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times="" roman";mso-bidi-font-family:"times="" color:black"="" _mstmutation="1" style="box-sizing: inherit; z-index: initial !importan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二、人事关系及待遇
1.人事关系:学院实行聘用制,人事档案委托人才市场管理。
2.待遇:教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相关社会保险,超课时可另享受超课时补贴。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人才引进办法(暂行)》的,经学院批准,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部分特殊学科、专业或特别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采取“一人一策”模式措施,按照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执行。
三、应聘须知
1.报名: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投递至学院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年应聘信息填报表》(附件2);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急需专职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3,需考生本人签字);
(3)个人详细简历(含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历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提出书面说明,最迟可延至体检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
(7)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以收到邮箱自动回信为报名成功),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招聘时间: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相关考核工作。
3.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学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包含但不局限于试讲、答辩、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考核环节。
5.政审及体检:
(1)从考核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政审工作另行通知,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根据我院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体检;
(2)未按要求完成政审、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
7.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院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学院可根据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后续人员作为考核、体检对象。
(2)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试用期半年,从聘用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人一策”应聘人员根据聘用协议另行商定。
四、其他
1.拟聘用人员涉及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4.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8673。
1.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网址:***;
邮箱:(点击查看);
3.联系人:黄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618。